德隆·威廉姆斯,在2005年NBA选秀大会上以首轮第3顺位被犹他爵士队选中;克里斯·保罗,在2005年NBA选秀中于第一轮第4位被新奥尔良黄蜂队选中。
曾经两位05控卫双雄,曾经以为会是一生之敌,可现在保罗在雷霆继续发挥余热,数一数二的联盟巨星,而德隆,现在已消失在NBA,巅峰的德隆曾经三次入选全明星,两次入选最佳阵容二阵,2007年时,二年级的他带领爵士打进西决,那时他才22岁,作为对比,现在的米切尔是23岁。此后德隆带领爵士连续四年打进季后赛,只有一次倒在首轮——当时说德隆“吃饭睡觉打保罗”真不是开玩笑,两人对位德隆经常占优,而且在西决这件事上,保罗直到2018年才做到。
记忆中巅峰期的德隆可以说是在爵士了。
2006-10年这段时间,即从二年级到他离开爵士为止,德隆是NBA第三组织后卫。曾经四个赛季打出场均18分10助攻。NBA历史上做到过这一点的,除他之外五个人:魔术师、保罗、奥斯卡、凯文·约翰逊和刺客。德隆有如此好的表现大概来自于离开这个人:斯隆。
斯隆的UCLA体系,其最大局限或特点也在于——强调控卫弱化中锋,强调跑动投篮弱化持球突破。我们都知道德隆是Crossover大师,然而其突破的空间源自何处?正是爵士拥有两个有中远投的四五号位(布泽尔、奥库、米尔萨普、杰弗森),两人不占内线空间,而爵士对于二三号位的选择诸如鱼总、普林顿都是投射能力强于运动能力,AK47则在后来充当第六人。在这个体系下,德隆调控节奏、组织进攻的能力无疑得到了最大化的发挥。在斯隆的UCLA流水线中,德隆虽然没有完全发挥攻击性,却潇洒自如。
之后德隆离开爵士来到篮网,虽说拥有巨大的自由度。篮网表面上为德隆提供了更开放的机会,然而从高中开始一直到犹他爵士,德隆都习惯被动,他从来都不是享受自由发挥的艺术家。相比起保罗在黄蜂、快船、火箭都能引领进攻的能力,德隆还是相对依赖体系。
他在中国的名声,一部分与爵士vs火箭的宿怨有关。现在老球迷回想起来,许多还有阴影:德隆很聪明,德隆很难办,德隆总能把球点给布泽和奥库,点到火箭的痒处,德隆能关键时刻一个中投给火箭补一刀子。但真说起来时,德隆的可恼程度还在布泽之后。这也是他在爵士的写照:他是个开机器的,却不是个驱动机。不会像2006年的小牛球迷,看到韦德拿球就肉为之颤做噩梦。
所以那些年,德隆与斯隆体系是彼此成全的:他驾驭爵士的体系很成功,但比起保罗与纳什本身即是体系,他还差一点。终于他跟斯隆分崩离析,既结束了斯隆的教练生涯,也结束了自己的巅峰期。他选择了自己的命运,也得了自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