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醉驾驾驶证被吊销2个月后 再次酒驾被查!丨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2020-01-21 07:50:50   

1月8日20时24分许,在威青高速威海收费站,

威海高速交警草庙子公安检查站民警在例行执勤,

依法对一辆车号为鲁KY3***的轻型货车例行检查时,

发现车内载有不明来源香烟100余条,

经询问,香烟系司机袁某某所有,

坐在副驾驶的谭某某是车主。

民警对二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

车主谭某某的驾驶证于2019年10月份,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

民警立即调取沿途监控发现,之前驾驶机动车的正是谭某某。

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谭某某刻意躲避民警,

民警察觉异常,闻到有酒气,

立即对谭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检测结果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

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事实,

谭某某承认了自己在驾驶证吊销期间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谭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袁某某将车交给驾驶证吊销人员驾驶,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携带来源不明的香烟依法移交至烟草部门处理。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威海高速交警提醒您,酒驾害人害己,

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请务必守法开车,文明驾驶。

有平安,才有团圆。

威海高速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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