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韶关这类电动车禁止上路!第一天就有人被罚了......
2020-01-03 20:12:11   

注意啦!注意啦!

从昨天(1月1日)起,未取得

临时通行号牌的违标电动自行车

将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

根据去年7月23日施行的《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发违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号牌的通告》,我市违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号牌办理从昨天(1日)起正式截止,未上牌的车辆将禁止在市区道路通行,而已上牌的车辆也必须按照交规通行。

昨天上午(1月1日),

交警部门在市区金康桥底设卡,

拦截过往的电动车。

记者在现场看到,

大多数违标电动车

都按照规定办理了临时通行号牌,

但不佩戴头盔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

除了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

有的违标电动车车主

还存在违规搭载物品、

违规载人等情况上路行驶,

甚至有的车主搭载了两个小孩,

而且都没有佩戴头盔,

完全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除了这些不按规定的驾驶行为外,

现场还查获了部分

没有办理临时通行号牌的

违标电动车,

有车主则表示

他们没有留意上牌截止日期。

对此交警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

从今年1月1日起,

未取得临时通行号牌的违标电动车

将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

对于已经办理了临时通行号牌的,

其违标电动车的使用过渡期为3年,

过渡期满后,

临时通行号牌将自动失效,

所有违标电动车

将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

交警部门也提醒大家,

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务必做到:

有牌照、戴头盔、

不超员、靠右行。

来源:韶关头条综合韶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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