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P63**6被网友举报!扣3分罚200元
2019-12-29 04:16:16   

最近,山东交警总队官方微信收到一名网友举报,称在聊城市临清烟店镇323省道与飞驰路交叉口有车辆逆行。

接到举报信息后,山东交警立即联动聊城交警及时联系该网友,迅速锁定违法车辆行驶路段及时间。临清交警依法将驾驶人张*红传唤至临清交警大队烟店中队。经询问,张*红对11月28日在临清市烟店镇飞驰路驾驶鲁P63**6逆行的事实供认不讳,临清大队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辆逆向是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对道路上其他车辆安全的不负责任!

部分驾驶人

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贪图一时方便逆行

逆向行驶,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山东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行车要以安全为重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千万不要逆向行驶危害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与生命

小编在此提醒: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以为没有摄像头或抓拍就可以在道路上随意行驶你的违法行为不经意间就有可能被记录下来

(策划/制作:山东交警)

安全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24小时服务法律热线:0531-80961678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9 莱芜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