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20日,中国足协发布通知,要求各级职业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合同。此举,被外界解读为限制本土球员薪水过高。
《北京青年报》21日报道称,在中国足协调研过程中,亦有俱乐部对合同、薪资问题提出了一些现实意见。比如,虽然协会要求各俱乐部暂缓与本土球员签订(包括续签)新约,但按照国际足坛转会惯例,球员与原属俱乐部合同期仅剩半年的时候,可以按规定与老东家或者潜在的目标俱乐部进行合作谈判,而有些协议在那个时候已签订完毕。那么这类球员的合同将如何执行?对此中国足协在“通知”中其实已给出明示,那就是“通知”涉及的“合同”实际为“新合同”。对于球员业已达成的协议,中国足协将本着“尊重法律和契约精神”的原则对待。
该报还透露,中国足协已经将“联赛限薪”列为明年协会12项攻坚课题内容之一。从一系列举措来看,规范俱乐部薪酬体系是联赛改良工作的大势所趋。不过“限薪”受各类现实因素制约,不可能通过一刀切的方式简单、粗暴落实。而从时间和规则角度来说,限薪也不可能在2020赛季之初加以落实,而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
足协希望通过政策治理,对本土球员和国脚起到“敲打”作用,让他们拿出符合薪资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