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很重要
2019-10-05 22:13:47   

10月3日,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接警27起,其中,芒市城区9起,城外17起,勐戛辖区1起。

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019年10月3日16时00分许,张某某驾驶渝F1N8**号小型汽车与郑某某驾驶的云N0512**号拖拉机在芒市国道320线大湾处相撞。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张某某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当事人张某某全部过错,张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

2019年10月3日21时47分许,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云NM7**2号小型轿车与刘某某驾驶的云M9**27号小型轿车在芒市金塔大街与仙池路交叉路口处相撞。陈某某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刘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陈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24小时服务法律热线:0531-80961678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9 莱芜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