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城区滨江路部分路段实行
车辆禁停管理的通告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区滨江路苍溪国际大酒店一龙潭桥段实行车辆禁停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顶通告如下:
一、苍溪滨江路苍溪国际大酒店一龙潭桥段车行道,人行道全面实行禁停管,原施划的停车泊位全部取消,随后根据交通流量和停车需求再就近增补定潮汐式车位。
二、禁停时限:全天候24小时。
三倡导广大市民采取乘坐公交车共享单车、自行车或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减轻城市交通压力,自觉遵守禁停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和行政执法部门禁停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禁停管理通告的,由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现定子以处罚,对阻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